第1章
铁链扣上手腕的那一刻,陆珩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——
完了。
冰凉。刺骨。铁锈味混着马汗直冲鼻腔。两个锦衣卫一人拽一条胳膊,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从马背上扯下来。进士锦衣被扯得嘶啦一声,缝线崩了。*头滚落在地上,马蹄踩了一脚——碎彩纸和烂泥糊在一起,看不出原来是大红色的了。
脸贴青石板的时候,他发现京城的石板路是真的凉。
像一条死蛇顺着颧骨往上爬。
满街的欢呼声先是一窒,然后炸成嗡嗡的议论。
“……奉旨拿人!”
领头的千户抖开黄绫,声音在青石板街上弹了几下:“新科进士陆珩,涉科场通弊,即刻下诏狱候审!”
科场通弊。
四个字砸下来,陆珩脑子里先是一阵空白,然后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恐惧——
是愤怒!
两年前他从一间漏雨的柴房里醒来时,对这辈子的全部期待就是做个本分人。上辈子他在一个叫作"工地"的地方干了十二年,从钢筋水泥里学会的唯一道理是——活干得漂亮,钱就来得干净。他以为换了一个世道,道理也不会变。
原主是个死了爹的寒门书生,留下一本账:欠王屠户三百文、欠布庄赵婶二百一十文、欠村塾先生束脩五百文。
一千零一十文。
一个进士的身价,还不如城里一头耕牛。
这具身体的原主读了好几年,到死都只是个童生——连个秀才都没考上。但穿越过来的陆珩不一样。他赶上了皇帝开恩科。
大雍科举三年一轮。从童生到进士,正常走下来至少要七八年,光等就得等死。可景和帝**后笼络人心,连着放了两科乡试、一科会试——两年之内连开了三轮。他正好踩在这个缝上,一口气从童生考到了进士。
七百多个日夜,他把命都豁出去了。能卖的全卖了,凑不到二两银子。靠着给书坊抄书赚润笔费,手指磨出茧,茧磨破,破了结痂再磨。
从大字都认不全,到背下整本《大雍律例》。
他以为自己准备好了。
他以为只要够努力、够干净,就能靠本事活下去。
结果人家一纸文书就教你做人。
他趴在地上,偏过头。
街对面酒楼的窗口探出一排脑袋——刚才还在朝他举杯喊"前途无量"的人,此刻张着嘴,像一群被掐住脖子的鹅。
他还看见一个人。
张元朗。
人群里,张元朗的表情很微妙——震惊、庆幸,还有一丝"果然如此"的笃定。
两个人目光碰了一下。
张元朗迅速偏开了头。
就好像根本没看见。
就好像陆珩已经是个死人了。
陆珩想笑。不是苦笑,是那种"你闹了半天就这"的笑。半个时辰前,这人还策马贴过来,压低声音说了一句:"陆兄,孙侍郎那边,一起吃顿便饭?"
他没去。
他说了"不必"。
就因为这句"不必",他现在在青石板上趴着了。
铁链又紧了一扣。
一个时辰前,这条街还是热闹的。
陆珩骑在马上,进士锦衣让风吹起来一角。二甲第六。整条街都是鞭炮碎屑和花瓣。有人从二楼窗口探出身子,朝他吼了一嗓子:"二甲第六!前途无量——"
那时候他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,心里想的会授一个什么样的官?翰林院庶吉士?六部主事?中书舍人?地方知州知县?
他低头看了一眼身上这套大红纻丝官服。为了这身行头,客栈老板王老实垫的钱。他把官服捧给陆珩的时候,脸上的褶子全挤在一起:"陆老爷中了进士,小店也跟着沾光。"
他还欠着王老板二两银子的房钱。
现在好了。欠债的进了诏狱,讨债的估计得去牢门口蹲着。
"他是二甲第六——刚才还在游街——"
"科场舞弊?进士也舞弊?"
"谁知道呢。抓进去了就是抓进去了。"
窃窃私语像水一样从身后漫上来。陆珩被推着往前走。人群往两边退散,一个小孩骑在父亲脖子上,好奇地盯着他看。小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觉得有人被捆着走,很好玩。
诏狱的大门缓缓打开。
潮湿。腥臭。黑暗里隐约能听见铁链拖地的声响,和不知从哪个角落传出来的低低**。
那种声音不是人能发出来的。
像是有人把喉咙里最后一点气力挤出来,变成一条细细的线,在黑暗里悬着,不断。
锦衣卫推了他一把:"进去。"
铁门轰然关上。
最后一抹暮光被彻底隔绝。
陆珩站在黑暗里。进士锦衣上还残留着琼林宴的酒香。
他靠着潮湿的墙壁慢慢滑坐下去,锦衣蹭了一层青苔。墙角有东西在动——老鼠。肥的。吃死人肉长大的那种。
陆珩盯着那只老鼠,老鼠也盯着他。
"看什么看。"他哑着嗓子说,"我现在跟你差不多。"
老鼠跑了。
门外传来狱卒的对话声。
"……二甲第六,上午还在游街,下午就进来了。"
"啧啧。"
"进来就是进来了。管你进士还是乞丐,诏狱里都一样。"
脚步声远去了。
陆珩攥着铁链,指节发白。
他想起琼林宴上一个老翰林端着酒杯说的话——"年轻人,这朝堂从来不看你有多大的才,只看你站在哪一边。"
当时他以为那是老朽之人的牢骚。
不就是**吗?老子不站不行吗?老子靠本事吃饭不行吗?
现在他趴在青石板上,铁链磨着腕骨,笑声从喉咙里挤出来——又短又干。
不行。
答案是——不行。
两百年前有个叫孔子的老头说过"君子不党"。
那老头一定没当过官。
这是他现在处境的最好注脚。
两年来他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读书。冬天手指冻僵了握不住笔,放在嘴边哈口热气继续写。背完了整本《大雍律例》,把圣贤书嚼碎了吞进肚子里。
他以为才华能让他出头,清白能自证,这个世道至少还有公平两个字。
原来。
一文不值。
不仅一文不值——他还当了别人的祭品。
牢房深处有人惨叫了一声。紧接着是什么东西重重砸在地上的闷响——像一袋湿面摔在案板上。
陆珩盯着面前的黑暗。
他当然知道自己不蠢。他知道朝堂上两党在斗——新旧两党互相咬了几年,死伤无数。京城每个茶馆的说书先生都能把党争讲得明明白白。
但他从来没往自己身上想过。
他一个寒门进士,没钱没势,谁会花力气针对他?
两党要斗也是斗那些尚书侍郎,他算什么东西?
这是他犯的最致命的错。
两党斗狠的时候,缺的不是对手,是祭品。
而他,刚刚好。
连罪名都是现成的——科场案。不需要证据,不需要对质。只需要一个名字填进去。
他的名字。
二甲第六,应届进士。无党无派。寒门出身。
完美的替罪羊。
完美的死法。
金榜上的墨迹还没干透,他已经在诏狱里了。
陆珩靠着墙,笑了一声。
笑声在狭小的牢房里回荡,听着像哭,又像喘不上气。
这朝堂看的是你有党没党。
而他——无党无派。
刚好够格当一只替罪羊。
他靠在墙上,闭上眼睛。
诏狱的夜很长。
没有窗,看不见月亮,只有黑暗从四面八方涌过来,像一床湿透了的棉被,把你从头到脚裹住,闷得你喘不上气。
远处又有铁链声。
寂静中,他想起一件小事。
两年前他刚穿越过来,在村口的井边打水,水桶磕在井壁上发出空洞的回声。村里的一个老头路过,看了他一眼,说了一句——
"后生,你别老往上瞅,井口就那么大一丁点儿。你得往下看,底下才有水。"
当时他没听懂。
现在他听懂了。
井口就那么大一丁点儿。
你往上瞅,一辈子就是那一丁点儿天。
你得往下看。
底下才有水。
陆珩在黑暗里勾了一下嘴角。
他闭上眼,开始想一个问题——如果朝堂是一盘棋,那他这颗被人随手丢掉的弃子,还有没有翻盘的机会。
他还没想出答案。他只知道两件事——第一,他不想死在这个地方。第二,如果他出得去,他不会再做任何人的弃子。这两件事在他脑子里拧成了一股绳,比他在这个朝堂上学到的所有道理都更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