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拥抱了我的月亮(顾怀瑾沈砚之)完本小说大全_热门小说大全我拥抱了我的月亮顾怀瑾沈砚之 试读
宁汐 著
宁汐
顾怀瑾
沈砚之
女频
浪漫青春
来源:yangguangxcx
时间:2026-08-02 22:02:46
我拥抱了我的月亮
金牌作家“宁汐”的浪漫青春,《我拥抱了我的月亮》作品已完结,主人公:顾怀瑾沈砚之,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:我假扮别人与她相亲,没想到她竟是当年失约的笔友。她问:“顾先生,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?”我摇头,心跳如雷。她却轻声说:“你很像一个人,一个我等了三年的人。”——原来,她从未忘记。民国十九年,上海。我的职业说起来体面,做起来却不怎么光彩——私家侦探。说是侦探,其实接的活儿五花八门。找猫找狗、盯梢捉奸、查账讨债,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。时间久了,在圈子里攒下一点名气,渐渐有了一些不愿抛头露面的富家少爷找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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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我假扮别人与她相亲,没想到她竟是当年失约的笔友。
她问:“顾先生,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?”
我摇头,心跳如雷。
她却轻声说:“你很像一个人,一个我等了三年的人。”
——原来,她从未忘记。
**十九年,上海。
我的职业说起来体面,做起来却不怎么光彩——****。
说是侦探,其实接的活儿五花八门。找猫找狗、盯梢捉奸、查账讨债,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。时间久了,在圈子里攒下一点名气,渐渐有了一些不愿抛头露面的富家少爷找上门来。
他们找我要做的事很简单:替他们相亲。
这些少爷们订了婚约,又不愿意亲自去相看未来的**,便雇我假扮他们,去试探对方的人品、脾气、有没有什么隐疾。我观察入微,演技不差,扮谁像谁,这桩生意便一直做到现在。
今天这单,是顾家的少爷顾怀瑾找的我。
“沈砚之,这回可不是普通人家。”顾怀瑾在电话里的声音带着三分懒散七分傲慢,“傅家的大小姐,刚从伦敦回来,两家老爷子定的亲,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。你去替我走一趟,看看这女人值不值得娶。”
“酬劳呢?”我问。
“三百块大洋,先付一半。”
我没犹豫就应了。
三百块大洋,够我在法租界交半年的房租,够我吃三个月的西餐,够我把那身已经磨出毛边的旧西装换掉。这笔买卖不亏。
直到顾怀瑾补了一句——
“对了,这位傅小姐从前在华亭女中读过书,后来才出的国。你去的时候注意点,别让人看出破绽。”
我拿着话筒的手微微一顿。
华亭女中。是傅云笙!我认识她。
那年我十七岁,在华亭公立学堂读书,课余在一家报社帮忙誊写稿子,赚几个铜板糊口。某一天,我写的一篇小文章被一个***看到了,她写信到报社来讨论,措辞客气,字迹清秀。
我鬼使神差地回了信。就这样,我们成了笔友。
那时候我不知道她是谁,只知道她叫“云笙”,在华亭女中念书,喜欢读英文小说,喜欢下雨天坐在窗边发呆,喜欢张恨水的《金粉世家》,看到冷清秋出嫁那一段哭了整整一个晚上。
她在信里写:“沈砚之,你这个名字真好听,像是从古诗里走出来的。”
我回:“你的名字也好听,‘云笙’,云中之笙,清越悠远。”
我们通了整整两年的信,三十六封,一封不少。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的家世,她也从不打听我的底细。我们像两只飞在不同高度的风筝,隔着茫茫人海,被一条细细的线牵着。
**十七年的春天,她在信里写了一句我至今都记得的话——
“砚之,我想见你。下个月十五,外滩的汇中饭店,下午三点。你来不来?”
我拿着那封信,在出租屋的床上躺了一整夜。
第二天,我把攒了半年的稿费全取出来,去裁缝铺做了一件新的灰布长衫,又去理发店理了发,照镜子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人了。
可就在赴约的前一天,我收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。
信里只有一张照片。
照片上,一个穿着鹅**洋装的少女站在一辆黑色轿车旁边,眉目如画,气质清贵。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穿西装戴金丝眼镜的年轻男人,两人挨得很近,男人正低头跟她说着什么,她微微侧头,唇角带着笑。
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小字——
“傅云笙,傅氏家族唯一的大小姐。旁边是她留洋归来的表哥,未婚夫候选人之一。沈砚之,你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。”
我不知道是谁寄的。但那行字像一盆冰水,把我从头浇到脚。
我没有去赴约。
三年过去了,我在上海滩摸爬滚打,做过报社校对、做过戏院门童、做过有钱人的跟班,最后入了****这一行,靠着察言观色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,勉强活了下来。
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会为了一封信辗转反侧的少年了。
我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傅云笙。
可顾怀瑾的那通电话,把埋葬了三年的东西又刨了出来,血淋淋地摊在我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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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,法租界霞飞路,红叶咖啡馆。
我穿上了顾怀瑾送来的西装——藏青色,袖口的银质袖扣刻着顾家的家徽。皮鞋是小牛皮定制的,锃亮得能照出人影。头发用发蜡抿得一丝不苟,鼻梁上架了一副平光金丝眼镜,整个人看上去跟顾怀瑾有七分相似。
这是我这行的看家本事——扮谁像谁。
下午两点整,我推开咖啡馆的门。
靠窗的位置上,坐着一个女人。
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旗袍,外面罩了一件浅灰色的薄呢大衣,长发松松绾在脑后,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脖颈。她没有戴首饰,只在耳垂上缀了两颗小小的珍珠,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。
傅云笙。
比三年前照片上的样子更瘦了一些,眉眼间褪去了少女的青涩,多了几分清冷和疏离。
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,太阳穴突突地跳。
但我在这行干了三年,最擅长的就是脸上保持镇定。
我走过去,在她对面站定。
她察觉到有人靠近,抬起头来。
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,我看见她眼中有极快的一丝波动——像是在辨认什么,又像是在确认什么。但那波动转瞬即逝,她的表情恢复了惯常的平淡疏离。
“你好,我是傅云笙。”
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,像是落在玉盘上的珠子。
我握住她的手。
指尖微凉,触感细腻,只碰了一瞬就松开。
“你好,顾怀瑾。”我说。
我的声音很稳,稳得连我自己都佩服。
她微微颔首,重新坐下,将桌上的菜单推到我面前。
“两家的基本情况不需要介绍,”她说,语气平淡得像在谈一桩生意,“你对我个人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吗?”
我垂下眼,看着菜单上那些法文菜名,脑海里飞速运转着。
顾怀瑾给我的资料上说,这位傅小姐在伦敦生活了三年,喝咖啡不加糖,喝茶只喝淡龙井,不喜甜食,有轻微洁癖,资料很全。
“傅小姐对这场联姻的态度是什么?”我问,“是因为家中长辈逼迫,还是别的?”
傅云笙抬眼看了我一下,她只是微微弯了弯唇角,那笑容没有温度。
“我不想做的事,没人能逼我。”她说,“答应联姻,只是因为我到了该结婚的年纪。顾家家世相当,仅此而已。”
“没有感情方面的考虑?”
她沉默了两秒,垂下眼睫。
“感情是最不可靠的东西。”她说,声音轻了几分,“我从前信过,后来发现不值得。”
我心底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了一下。
我不敢问,只是点了点头,把菜单推回去。
“那我没有其他想问的了。”
傅云笙翻开菜单,随便点了两样茶点,然后将菜单交给侍者。
傅云笙没再说话,只是端起侍者刚送上来的龙井茶,轻轻吹了吹。
隔着袅袅升起的茶雾,我看见她微微侧头,鼻梁的弧线在阳光下格外好看。
我的心脏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。
三年了。三年没见,她比从前更好看了,也更冷了。像一柄收在鞘里的刀,看着温润无害,***却锋利得能割破人的喉咙。
我忽然想起她十七岁时在信里写的那句话——
“砚之,我今天在操场上摔了一跤,膝盖破了皮,疼得要命。但我没哭,因为我答应过自己,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很酷很酷的人。”
那时候我觉得她可爱得要命。
现在我终于知道,她真的变成了一个很酷很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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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云笙看了看怀表,说晚上还有一个应酬,便起身告辞。我送她到咖啡馆门口,叫了一辆黄包车。她上车之前回头看了我一眼,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两秒。
“顾先生,”她说,“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?”
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。
但我很快稳住,笑了笑说:“也许是在梦里?傅小姐这样的人,谁见了都忘不掉。”
她没有笑,只是又看了我一眼,然后弯腰上了车。
黄包车驶离,消失在霞飞路的车马人流中。
我站在咖啡馆门口,看着那个方向,很久没有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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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住处,我把那件西装仔细叠好,连同袖扣一起收进箱子,然后坐到书桌前,点亮煤油灯,拿出顾怀瑾给的另一半酬劳——一百五十块大洋,还有一个新的任务。
“沈砚之,今天怎么样?”顾怀瑾在信里问,“傅云笙这人到底怎么样?适不适合联姻?”
我提笔回信:
“傅云笙,清冷疏离,理智克制。她对联姻的态度是利益考量大于感情,但人品端正,没有架子。个人建议:可娶。”
写到这里,我停了一下。
我又添了一句:“但她心里似乎有人,顾少爷要是介意的话,需要再考虑。”
写完这封信,我将它折好,塞进信封,准备明天一早就寄出去。
然后我拉开书桌最下面那个抽屉。
里面整
信封已经泛黄了,边角有些磨损,但每一封都被我小心地抚平过。最上面那封,是她在**十七年春天写给我的最后一封。
我抽出那封信,展开来。
信纸上,是她清秀的字迹——
“砚之:
我今天去了一趟外滩。汇中饭店门口的车夫说,每个周末都有很多人在那里等人。
我想,如果有一天你站在那扇门前面等我,我一定会很高兴的。
下个月十五,下午三点,你来不来?
云笙”
我把信纸贴在胸口,闭上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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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寄出去后的第三天,顾怀瑾又来了电话。
“沈砚之,事还没完。”他的语气听起来不太高兴,“傅家那边说,傅云笙对你——不对,是对‘顾怀瑾’印象不错,想约你再见一面。”
我握着话筒的手微微收紧。
“再见一面?”
“对,这周六晚上,百乐门舞厅。”顾怀瑾的声音里带着几分不耐烦,“说是傅云笙的几个朋友要见见我,搞什么聚会。沈砚之,你给我继续扮下去,千万别露馅。事成之后我再加两百块大洋。”
我的第一反应是拒绝。
见过一次已经够呛了,再见面,难保我不会露出什么马脚。更何况,百乐门那种地方人多眼杂,万一碰上认识顾怀瑾的人,或者更糟糕——万一傅云笙真的认出我来......
但两百块大洋在嘴边晃了晃,我还是咽了回去。
“行。”我说,“周六晚上,百乐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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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晚,百乐门舞厅。
这是我第三次来百乐门。
第一次是替一个台州来的布商盯梢他**的**,第二次是帮一个戏院老板调查舞厅的账目。两次都是躲在角落里喝闷酒,当壁花。
今天是第三次,以“顾怀瑾”的身份,坐在百乐门最显眼的卡座里,身边围着一群穿着旗袍烫着卷发的名媛千金。
傅云笙坐在我对面。
她今晚穿了一件墨绿色的丝绒旗袍,裙摆处绣着暗纹的银色芍药,在舞厅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。长发披散下来,一侧别了一枚翡翠发夹,衬得她整个人像一朵开在暗夜里的花。
她身旁坐着一个烫着**浪卷发的女人,穿着一件艳红色的裙子,妆容浓艳,说话的声音大得半个舞厅都能听见。
“你就是顾怀瑾?”那个女人上下打量我,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,“看着倒是人模人样的,不知道配不配得上我们云笙。”
“庄小姐客气了。”我微微一笑,端起酒杯敬了敬,“配不配得上,不是我说的,是云笙说的。”
“哟,这就叫上‘云笙’了?”庄小姐——庄袅袅——挑了挑眉,转头看向傅云笙,“云笙,你倒是说句话呀。”
傅云笙端起面前的龙井茶,轻轻抿了一口。
“他人不错。”她说,语气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。
庄袅袅啧啧了两声,凑到傅云笙耳边说了什么,傅云笙皱了皱眉,伸手推开她。
我注意到,傅云笙从头到尾没有碰过桌上的酒。
这个习惯三年了都没变。
舞池里响起了新的曲子,是一首节奏缓慢的布鲁斯。有人开始拉着舞伴走进舞池,庄袅袅也被一个年轻军官请走了,卡座里只剩我和傅云笙两个人。
“顾先生不跳舞吗?”傅云笙问。
“不太会。”我说。
“那顾先生为什么来百乐门?”
“因为你想来。”我看着她的眼睛说。
傅云笙微微一怔,随即别开了目光。
“顾先生很会说话。”她说。
“不是会说话,”我说,“是实话。”
又是一阵沉默。
舞厅里的灯光暗了下来,只留了几盏彩色的球灯在天花板上慢悠悠地转着。光影落在傅云笙脸上,她的表情忽明忽暗,看不真切。
“顾先生,”她忽然开口,“你有没有什么很后悔的事?”
握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。
“有。”我说。
“什么事?”
我看着她的侧脸,在心里说:我后悔那年没有去汇中饭店。
但我嘴上说的是:“年轻的时候,错过了一个不该错过的人。”
傅云笙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。
沉默了很久,她才低低地说了一句:“我也是。”
两个字,轻得像一声叹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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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会进行到一半,傅云笙被庄袅袅拉去洗手间补妆,卡座里只剩我一个人。
我正百无聊赖地喝着茶,一个穿着藏蓝色长衫的年轻男人端着酒杯走过来,在我对面坐下。
“顾少爷?”他笑了笑,“好久不见,我是张启年,跟顾怀瑾是中学同学。”
我的脑子“嗡”了一下。
但我很快稳住,笑着点了点头:“张兄,好久不见,最近还好?”
“托你的福,还好。”张启年倒是没有多聊,喝了两杯酒就走了。
他一走,我的后背又湿透了。
这种假扮别人的活儿,最怕的就是碰上真熟人。一个细节不对,满盘皆输。
我正犹豫要不要提前离场,傅云笙已经回来了。
她坐下后,没有看我,而是看着舞池里旋转的人群,忽然开口说了一句话。
“顾先生,你有没有觉得,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?”
我的手猛地一颤。
“是吗?”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松,“像谁?”
傅云笙转过头来,目光落在我的脸上。
“像一个人。”她说,“一个很多年没见过的人。”
“那他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。”我说。
“很特别。”傅云笙说,声音低了下去,“特别到......我以为我忘了,但其实从来没有。”
我不敢接话。
我怕我一开口,声音会发抖。
可就在这时,庄袅袅从舞池里回来了,喝得醉醺醺的,一**坐在傅云笙旁边,搂着她的肩膀大声说:
“云笙,你还记不记得你以前有个笔友?叫什么来着......沈什么之?你以前天天写信给他,后来你约他见面,他居然没来!那种人你还惦记着干嘛?”
傅云笙脸色一变,急声制止
“庄袅袅,你喝多了。”
庄袅袅还在说:“我没喝多!我说的都是实话!你就是放不下那个人......”
傅云笙猛地站起来,拽着庄袅袅往外走。
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她只是丢下一句话,声音很轻很轻,轻到差点被舞厅的音乐吞没——
“顾先生,今晚的事,还请守口如瓶。”
然后她走了。
我坐在卡座里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舞厅门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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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会散场已经是深夜十一点。
我从百乐门出来,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。
秋夜的风吹得人发冷,我扯了扯领带,把那副平光眼镜取下来,塞进口袋。
黄包车夫在门口揽客,我正准备叫一辆回去,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我面前。
车窗摇下来,露出一张保养得宜、气质雍容的脸。
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穿着深紫色的旗袍,披着一条羊绒披肩,眉目间跟傅云笙有五六分相似。
“请问,你是顾怀瑾吗?”她的声音温和,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上位者气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