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就乖一点
小说《那就乖一点》,大神“我穿豆豆鞋”将宁筱林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讲述了:北城的天气,又闷又热,宁筱出去了一会儿,身上汗涔涔的。前几年还好,这几年受南方亚热带季风气候北移影响,北城再也不是记忆中清透爽利的城市了。进了家门,第一件事先打开空调,随后进了浴室,又冲洗了一番。几年前高考完,她便随母亲一齐搬去了海市。今日是好友大婚的日子,本想提前两天回来,谁知遇上暴雨天,飞机延误。错过了好友婚礼,宁筱不想在夜晚的答谢宴上太过狼狈,先回了北城的老房子一趟。简单梳洗后,换了件纯黑色...
推荐指数:10分
第1章
北城的天气,又闷又热,宁筱出去了一会儿,身上汗涔涔的。
前几年还好,这几年受南方**带季风气候北移影响,北城再也不是记忆中清透爽利的城市了。
进了家门,第一件事先打开空调,随后进了浴室,又冲洗了一番。
几年前高考完,她便随母亲一齐搬去了海市。
今日是好友大婚的日子,本想提前两天回来,谁知遇上暴雨天,飞机延误。
错过了好友婚礼,宁筱不想在夜晚的答谢宴上太过狼狈,先回了北城的老房子一趟。
简单梳洗后,换了件纯黑色连衣裙,腰间用一根细细的银色腰带作为点缀,同色系的耳环垂在耳畔。微卷长发被编成清爽利落的麻花辫,中和了她清冷的气质,多了几分灵动。
化好淡妆,带上遮阳帽和墨镜,匆匆赶去了酒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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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缦酒店坐落在雁栖湖畔,设计的如同欧洲古典城堡一般,高贵,神秘,来的人非富即贵。
宁筱多年前随父亲来此赴过一次宴,只记得席间父亲偶然提起过酒的价格,贵的令人咂舌。
而今日北城的后起之秀,云贵科技的总裁在此迎娶他的新娘。宁筱作为新娘多年挚友,特意从海市赶来参加婚礼。
她刚刚推开计程车的门,好友林茉的电话打了过来。
“筱筱,到哪里了?是不是快到了?”
宁筱关好车门,向司机师傅点头致谢,边回答:“刚到酒店楼下。”
“估摸着你快到了,我让齐佳豪朋友下去接你了,他穿了身伴郎服,深蓝色西装,是个阳光型的大帅哥,很好认的。”
宁筱“嗯”了声,顺着她的话往稀松的行人中看去,瞬间就找到了人。
几步之遥的男人背对着她,近一米九的身高将那身深蓝色西装撑得恰到好处,宽肩平直开阔,衣角束在紧致的腰身处,没有一丝褶皱冗余。
再往下,一双长腿被得体剪裁的西装裤包裹着,气质矜贵而散漫。
林茉见她沉默,问道:“是不是见到人了?”
“嗯,见到了。”
她挂断电话,走近。
男人似乎很忙,颀长身影依旧背对着她,手中的电话贴在耳边,“你乖一点,今天这边结束我去接你,听话。”
低沉又带有安抚的男声就这样响起。
宁筱步子猛地一顿,心脏瞬间收紧。
男人听见动静,倏地转过身子。
俩人四目相对。
“宁筱?”
男人愣了一会儿才开口,意外地抬了抬眉梢,眼里是迟疑和陌生。
宁筱视线快速扫了一眼对方,下意识抬手,把墨镜往鼻梁上推了推,僵硬地点了点头。
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辞。
七年了。
当初分手闹得太难看,分开的也彻底,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沈辞有任何交集。
宁筱下意识想离开,脚下却像生了根一样。
隔着镜片,她静静抬眸。
沈辞比以前更高了,褪去了高中时的青涩,眉眼间更加的深邃沉稳。
如今的他,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从容与魄力,让人越发觉得有距离感。
宁筱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,与他拉开距离。
细微动作没有逃过沈辞眼睛。
他低头,女人的脸被墨镜盖了大半,只能看见她秀挺的鼻和透粉的唇,记忆中的轮廓在他脑海逐渐清晰。
“不记得我了?老同学,用不用我重新做个自我介绍?”
宁筱脸色蓦地一白。
沈辞说这话的语气漫不经心,眼底也没有分手后再遇的尴尬。
她却忽然想起七年前那个雨夜,沈辞浑身湿透,重重掐着她的手腕,破天荒地低头,求她,“能不能不分手?”
她早已经忘了自己当初是如何回他的,只记得字字句句都尖酸刻薄,往最伤人的地方扎。
那天之后再没了沈辞消息,她没有刻意去打听,毕竟当初在一起时也没有人知道。
暑假结束,她随母亲搬去了海市生活,俩人彻底断了所有联系。
明德中学的天之骄子,学识样貌家世样样顶级,在一起时事事依着她,被她利用完又抛弃,将少年的骄傲和那颗纯粹炽热的心狠狠碾碎。
她宁愿俩人的再次相遇,是以沈辞对她的冷嘲热讽开场,也好比过如今这般随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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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久的沉默引起对方不满,沈辞笑着逼近她,“真忘了?”
宁筱一米六八,穿上高跟鞋也有一米七多,自觉不算矮,但站在沈辞面前,也堪堪只到他下巴处。
俩人一步之遥,他压迫感太强,让她有些呼吸不畅。
动了动唇,刚想开口,沈辞倏地后退一大步,用调侃的语气打断她,“开玩笑的,记不记得也无所谓。”
接着又问:“你是新**朋友?”
宁筱松了口气,点头,“是林茉让你来接我的吧?”
沈辞摇头,正准备开口,一道清亮男声打断俩人对话。
“宁筱?”
宁筱循声看去,来人同样身着深蓝色西装,胸口左侧别着伴郎胸花。男人一身麦色肌肤,将眉骨衬得略深,鼻梁高挺,眼神异常明亮,很符合林茉口中的阳光型帅哥形象。
宁筱意识到,她认错人了。
男人走到俩人面前,目光在她和沈辞之间徘徊,好奇道:“你们认识啊?”
宁筱心猛地一沉,抬头看向沈辞,见他也正盯着她,神色平淡,丝毫没有要回应的意思。
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,想来刚刚的交谈也只是出于礼貌的客套话。
毕竟谁想和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有牵扯呢?
宁筱扯出一抹勉强的笑,摇了摇头,“这里我不熟悉,刚刚认错了人。”
话音刚落,那道停留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越发深了,余光里沈辞嘴角噙起一抹极淡的,不知是嘲讽还是何意味的笑。
静静盯着她看,一言不发。
宁筱不敢与他对视,飞快别开视线。
沈辞没再多说一个字,转身朝酒店大堂走去,将俩人留在身后。
“你别生气啊,他就那样,对陌生人脾气不太好,相处久了人不错的。”男人笑着打断尴尬的气氛,热情地伸出手,“你好,我叫秦朗,是新郎发小,林茉有事走不开,让我来接你。”
宁筱回握了一下他的手,指尖匆匆一碰便收回了,“谢谢,麻烦了。”
俩人并肩朝酒店走,宁筱状似无意地提起:“你和刚刚那位沈先生也是发小吗?”
秦朗随口答道:“我们是大学同学。”
“秦先生也是清北大学毕业的吗?”
秦朗脚步一顿,转过头看她一眼,笑出声,“你太客气了,叫我秦朗就行。”话锋一转,语气忽然就变得严肃起来,“不过,宁小姐似乎对我朋友的事情了解很多。”
宁筱取下墨镜,露出那双眼尾上翘的丹凤眼,与秦朗对视:“我和沈先生是同一届,他当时是以北城第一的成绩被清北录取的,我想不知道都难吧。”
女生眼底的澄澈干净让秦朗一阵恍惚,瞬间就打消了他的疑虑。
尴尬地笑了笑。
他怎么就忘记对方也是北城的了?
“沈辞确实被清北录取了,不过他没去,我们是***认识的。”